河南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台前县人民法院根据上级要求,为强化法律监督,着力执法公开,推出了聘请监督员的新举措,成效明显。 一、倾听群众心声,创新执法公开方式 2011年初,我院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执法公开方式,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建立监督员制度。具体做法是由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单位分别在村、社区和离退休干部中选择口碑好、有一定威望的人推荐为法院监督员,我院严格审核后正式下发聘书。同时,出台《台前县人民法院监督员制度》,明确职责,规定监督员对人民法院执法工作有批评、建议意见权,参与案件调解权,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监督权等等。为了将工作落到实处,我院专门成立了监督员办公室,负责监督员的聘任、联络、培训、管理工作,实行一人一档,并对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建议进行限期处理、答复。与此同时,我院还不定期到各乡镇召开监督员座谈会,集中听取意见和建议。由于我院动真格的实行全方位监督,激发了监督员的工作热情。目前,我院共聘请监督员12名,今年以来共收到56条意见、建议30余条,我院采纳和整改的有20条,有效地推动了人民法院的执法办案工作。今年6月份,有7位监督员先后对改进立案信访“窗口”服务态度、规范法律文书、开展人性化司法提出了意见,被我院采纳,并相应开展“树文明新风,做优秀法官”和“法律文书无差错竞赛”专项活动,成效明显。今年10月份,我院邀请提意见的7名监督员进行评议,满意率达100%。其中一代表说:“法院对我们说的话这样重视,动作这么快,真没想到啊!我们当监督员不图名、不图利,但人民法院给了我们尊严,我们就要好好干下去。” 二、构建联动机制,合力化解社会矛盾 监督员来自于人民群众之中,熟悉当地民情,了解当地情况。我院在执法公开和庭审办案中吸收监督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其能动司法作用,打造联动机制,合力化解社会矛盾,成效明显。我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时,主动邀请他们参加调解。正是他们的参与,加快了调解结案的进程,使不少认为调解无望的案件峰回路转,提高了调解率,有效减少了涉法上访案件发生。今年8月份,我院受理一桩普通民间借贷案,原、被告原来是很要好的朋友,被告在原告处借款五万元做生意,生意红火后被告要求入伙,合伙过程中被告偿还了原告的借款,但没讨还借据,后原、被告因生意上的事关系闹僵了,原告一怒之下持借据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原告明显会胜诉。但熟悉双方情况的监督员,主动向法庭提出由他去做双方的工作,通过监督员积极主动调解,减轻了法院的工作,三个工作日内原告就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通过监督员的“润滑”,我们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和谐,诉讼过程中的互动更加顺畅,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同度不断提高。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好评。 三、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在执法公开工作中,我院不遮丑、不护短,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并要求监督员实行动态执法监督,对执法公开中的各个环节提出意见,特别是对监督员反映我院干警的违法违纪现象,经查证属实的,我院及时进行处理。通过加强执法动态监督,对干警投诉率从上半年的6%下降为今年的不足1%,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从上半年的73%上升为今年的98.49%,有力地促进了廉洁公正司法。今年7月初,有一监督员反映,法庭的工作人员下班时间在法庭办公场所打赤背,有损法官形象。我院立即责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情况,予以警示。 虽然我院在推进执法公开中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很不够,同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学习大家的先进经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将工作做得更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