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原阳县法院立足农业大县的客观实际,从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出发,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三农”的服务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针对农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诉讼能力相对较弱的状况,开通了农民工绿色诉讼通道。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各个环节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充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及农民工案件15件,其中12件根据申请采取了诉讼费减缓免措施,调解9起,为农民工追索拖欠工资30余万元。 二是强化社会法庭职能,全力化解农村矛盾纠纷。通过加大对社会法庭转交案件力度、定期对社会法官进行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办案补贴等手段,提高社会法官工作能力和积极性,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庭前。今年以来共向辖区14个乡镇社会法庭转交案件150件,各社会法庭自行受理130余件,调处率在50%以上。 三是积极推进“驻村法官”工作制度,要求驻村法官当好“三员”。当好法制宣传员,深入宣传法律知识和法院工作的特点与规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进对法院的了解和认同;当好法律咨询员,在每个村公布联系电话,为群众尽可能的提供法律与司法服务;当好民意联络员,加强与派驻村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的联系,及时收集意见建议。 四是实行结对帮扶,充分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今年在辖区太平镇乡移民新村、大宾乡高明古村确定了25户困难群众,采取定期走访慰问、不定期电话联络、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帮助农户解决在增收致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送去了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