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法院网讯 2月29日,鹤壁中院召开了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暨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揭牌仪式。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慧生参加了揭牌仪式,市法院民一庭庭长、各县区法院主管院长及部分干警、市总工会、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相关领导以及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等30余人参加了仪式。仪式由市法院宣教处处长李胜利主持。 会上,宣读了《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的决定》、《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审判活动通知》。新闻发言人侯慧生副院长指出,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工作,是服务大局,为中原经济区建设、鹤壁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最高法院民事审判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也是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具体要求。全市法院要以此次试点工作为契机,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树立“群众第一、民生优先”观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并通过试点先行,勤于实践、勤于创新、勤于总结,摸索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以更加扎实的工作,率先建成一批高素质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队伍,为我市加快“两个构建”,推进“三化协调”,实现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率先崛起的发展目标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 市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与民一庭合署办公,负责审理有关劳动争议、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或劳动报酬、人事争议、劳动合同纠纷、侵犯劳动者人身权益的侵权纠纷以及其他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对基层法院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开展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治教育与学术交流。 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的设立,实现了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的专业化、集中化、精细化,标志着全市法院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达到新水平。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