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近年来,虞城县法院大力倡导法院文化建设,确立了“博学、精思、明断”的法院文化精神,营造了浓郁的法院文化氛围。2012年,该院着力从三个方面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树立形象,提高法院在整个社会中的影响力,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内在动力,促进审判工作开展。 一是着力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加大法院硬件设施投入,法院整体布局庄重、威严、简洁、宁静,给人以神圣感,从办公区、审判区、基层法庭到内部设施都要体现法院文化特色,突出法院风格。兴建图书室、娱乐活动室等文体活动场所;实现常规办公无纸化,案件管理流程化和档案管理电子化等,充分彰显法官的职业尊荣,使法官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既感到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感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自豪,使之更加严格自律,爱岗敬业。 二是着力加强行为文化建设。司法礼仪文化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该院从抓仪容仪表入手,抓基本礼节,抓文明用语,严肃司法纪律,严格考勤纪律、保密纪律、形象纪律等,把公平、公正、公开,兼顾效率,讲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融入到法官的行为中,树立法官良好的形象。 三是着力加强精神文化建设。通过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专家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对全院干警进行理论教育和引导。通过树立法院先进典型人物,培养塑造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对全院干警产生导向、熏陶、激励和制约作用。通过庭审观摩等实践锤炼,使法院精神文化牢牢扎根于审判管理和日常管理中,并不断充实、更新和发展,从而提升法官法律思维能力,打造法官独特的人格魅力,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