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2月22日,三门峡中级法院民三庭法官将345969元调解款送到渑池县陈村乡柳雍村92户村民代表的手上,拿到调解款的村民,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因建设小浪底工程移民建房引发的92起纠纷,是郑卫民等92位村民的一大心病,因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对建房价值存疑,十几年的上访、七年的诉讼都只为向建筑公司讨要村委未经其同意直接从移民补偿款帐户中多扣付的房款。三门峡中院民三庭在接到该二审案件后,考虑到本案当事人人数众多,且都生活在渑池县柳雍村,来回中院会非常不方便,会徒增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合议庭在处理本案中即确立了“便民”的思路,只在开庭时由诉讼代表人参加,并为其安排食宿,之后的每一次调解都是到当事人处进行现场办公,经过十多次“面对面”、“背对背”调解,上百个电话的沟通、磨合,最终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为了实现当事人对调解书的自动履行,承办法官未敢松懈,积极督促建筑公司筹资履行,在得知建筑公司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履行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赶到到建筑公司,了解情况并向其法定代表人讲明不履行调解书的法律后果及可能引发的信誉风险,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建筑公司愿意在2月21日前履行,承办法官及时将情况告知村民并做好解释工作,稳定了民心。并于2月22日促成了345969元调解款的实际履行,解除了村民十多年来的困扰,化解了因此纠纷引起的长期上访问题,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该案的圆满解决是法官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的一个缩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