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近年来,栾川法院坚持以司法为民、利民、惠民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司法建议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三项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多数群众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审判、执行案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对策、制订工作预案,防止因工作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历年来的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案件分门别类,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包案负责人,包案法庭,确定评查复查人,共同负责到底,落实责任分工,对措施不力,化解成效不显著的,严肃追究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归纳总结,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由于近年来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宅基纠纷发生较多,且矛盾不易化解的实际情况,该院向县政府提出了《关于对农村土地、宅基纠纷基层党委政府应先行处理》的司法建议,得到了县委、政府以及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高度重视。 完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该院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方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治安隐患,通过司法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加强防范;结合审判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和社区,并到案发地公开宣判和开展法律咨询,共举办法制宣传,接受法律咨询;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运用以案讲法、社区矫正、回访帮教,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罪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