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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拍卖海域使用权 此举为全国首创

时间:2013-03-18 15:17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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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立法拍卖海域使用权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行。 

  《条例》规定,经营性用海的海域使用权,要通过招拍挂(即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这意味着今后在浙江取得经营性用海的海域使用权,都将通过招拍挂方式。据悉,此举为全国首创。 

  近年来,浙江从事船舶、能源、港口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企业,越来越多地选择把厂房造在海上。但一直以来,只要向主管单位提出申请,一旦通过行政审批后,企业就可以在大海上动手“填海”造厂。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说,经营性项目用海以行政审批的老模式,不仅让海域作为国有稀缺资源的市场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而且还会导致海域资源利用率低下,导致圈海等问题的出现。  

  “公开出让可以防止行政审批中的腐败行为。”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认为,这一制度性规定,通过市场的手段,使海域这一稀缺资源的市场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能有效避免海域资源利用率低下、甚至盲目圈海等问题的产生,也便于促进海域使用权二级市场的建立和不断完善。 

  据介绍,3月1日后,有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参加海域使用权的公开竞拍。目前每亩海域使用面积的标准价为2万元至9万元,使用权年限50年。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可以办理建设、施工和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 

  目前,浙江省主张管辖的海域总面积有26万平方公里,是陆域面积的两倍多,其中作为海域使用管理对象的领海、内水面积约4.4万平方公里。“我们不鼓励造房产,但会优先考虑环保生态企业。”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负责人说。(记者董碧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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