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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美好新家园

时间:2011-05-26 00:49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徐日丹 王丽 中国法律网
    批捕涉灾刑事犯罪嫌疑人50630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80件,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4774件……记者了解到,“5·12”汶川地震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特别是灾区检察机关,在四川省检察院党组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对侵害灾区民生、影响灾区稳定、破坏灾后重建、妨害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犯罪的法律监督,积极推进灾区检察机关自身恢复重建工作,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作出了积极贡献。 

    统一思想认识,妥善办理涉灾案件 

    “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中,各类矛盾纠纷以不同方式进入司法领域,四川省检察院震后即对相关涉灾法律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加强对下指导,不断强化服务灾后重建的思路和理念。”近日,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在该院纪念“5·12”地震灾害三周年党组会上介绍说。 

    地震后,四川省检察机关迅速建立办理灾区刑事案件及涉灾犯罪案件相关工作机制,加大对灾区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四川省检察院专门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涉灾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并与该省高级法院、公安厅会签了《关于“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办理有关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加强办案指导和协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地震发生后,四川省检察机关始终把侵害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作为法律监督重点,突出打击抢劫、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共设施等犯罪,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增强了灾区群众的安全感。截至今年3月,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6个重灾市(州)检察机关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50630人,起诉60486人。 

    在办案过程中,四川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坚持依法从宽处理。截至今年3月,6个重灾市(州)检察机关依法不捕196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1204人。 

    与此同时,四川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地震灾区集中安置区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影响灾区社会稳定的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 

    倾听灾区群众诉求,强化诉讼监督职能 

    “5·12”地震后,四川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等职能,严管法律监督关口,有效防止刑事案件非刑事处理,保护无辜群众不被错误追究,确保灾区刑事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 

    ——加大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两种情形的监督力度,做到不枉不纵。截至今年3月,6个重灾市(州)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80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纠正382件,追捕1654人,追诉634人。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特别是对震后财产继承、债权债务、房屋买卖、已生效判决执行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截至今年3月,6个重灾市(州)检察机关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抗诉33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5件。 

    ——进一步畅通受灾群众信访渠道,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大力开展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来访等工作,开通了举报网站和12309举报电话,在灾区村镇、社区、厂矿以及灾民临时安置点建立涉检事务联系点。探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体系,做好息诉、和解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工作,加强涉灾、涉检信访信息的收集研判,及时掌握灾区群众在法律诉求上的新动向、新要求和新期盼。截至今年3月,6个重灾市(州)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4774件。 

    注重预防,严肃查办涉灾职务犯罪 

    “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多、资金量大、涉及面广,四川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预防即服务’的理念,突出抓好灾后恢复重建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勤说。 

    地震后,四川省检察院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管理的通知》、《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抗震救灾中同步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的通知》以及对全省重大民生项目、灾后重建项目、重大发展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完善全省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切实加大涉灾职务犯罪预防力度,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重建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转账审核,没有发现重大违纪事件,发现的小问题,已责令改正。 

    灾区检察机关在开展灾后重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抓住重建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招投标、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等关键环节,开展同步预防。如,江油市检察院对川矿集团灾后重建中新建的铜体生产线项目招标实行同步预防,建议川矿集团制定了《四川矿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灾后重建项目自行竞争性谈判管理办法》,并派员对招投标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为该项目节约投资1000余万元。 

    四川省各级检察机关在现有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和乡镇预防机制的基础上,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及重灾镇建立了联席会议、预防联络员等专项预防协作机制。截至目前,6个重灾市(州)检察机关在重建工程专项预防中共开展预防咨询683次、预防警示教育1025次,提出预防建议520件,帮助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落实预防措施1700余项。 

    加快自身重建,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记者采访了解到,面对成都、绵阳、德阳等重灾区检察机关在地震中遭受重创的情况,四川省检察院党组提出要加快自身重建,为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省灾后重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彦介绍说,围绕加快进度、保障质量,四川省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提出灾区检察机关科学重建的“六项原则”:坚持服从全局、加快进度的原则;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适度前瞻、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加强监管的原则;坚持从紧安排、不添新债的原则;坚持科学重建、保证质量的原则。 

    在“六项原则”的指导下,灾区检察机关扎实推进自身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良好。全省检察机关66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目前已完成60个。 

    在地震发生后,高检院建立了全国18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对口支援四川省18个极重灾区基层检察院的机制。为确保对口支援统一、规范、有序开展,四川省检察院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加强对援助款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援助款物接收、分配、发放、使用管理规范、有序。此外,全省承担对口援助的检察院,根据受援灾区检察院恢复重建的需要,在装备的维修更新以及干警的生活困难等方面尽力给予支持,形成全省检察系统齐心协力搞重建的良好局面。 

    邓川表示,在高检院和省委的领导下,四川省检察机关会进一步求真务实、勇于开拓,为进一步加快建设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本报成都5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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