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6月23日电(特约记者吕国成 通讯员赵建民)自去年以来,对“久侦未结”、“另案处理”案件开展专项监督等63个专项活动在基层检察院遍地开花,大力推进法律监督“创亮工程”。这是记者在浙江省检察院今天召开的法律监督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的。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要求浙江检察机关努力将法律监督工作做成“浙江品牌”。 去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后,省检察院就贯彻落实《决定》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今年初,浙江省检察院又对这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各级院群策群力,大胆实践,创新发展,大力推进法律监督“创亮工程”。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响应省院的号召,在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同时,根据当地执法工作实际,纷纷开展了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如“久侦未结”案件挂牌督办专项活动、“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食品药品安全”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今年1月至5月,该省共立案监督472人,撤案监督265人,追捕追诉902人,提出刑事抗诉110件,同比上升45%;查处司法腐败案件40人,创近10年来最好成绩。 在听取了衢州市检察院等7个市、县院的经验介绍与各市院部署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后,陈云龙要求浙江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机制创新推进工作创亮的导向,对近年来在全国较早开展的特色亮点工作,如刑事拘留监督、派出所执法监督、民事督促起诉、民行申诉调处、行政执法监督等,以及近年来浙江省检察创新成果中有关法律监督机制制度,如不捕不诉风险评估制度、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等,进一步探索实践,不断予以完善与提高,强化特色、亮点工作的生命力,全面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