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书记您好,感谢接受《检察日报》专访。请问近年来河北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都有哪些做法,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越: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深入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加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严厉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注重源头治理、防患未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主题明确,形式手段丰富多样。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根本方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围绕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通过综合运用预防警示教育、预防犯罪调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职务犯罪风险评估预警、提出检察建议、向同级党委提交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年度综合报告等措施,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认真开展涉及民生、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经济秩序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突出。深入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出台了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预防工作责任制,对唐山曹妃甸港等国家投资的1800多个重点项目建设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组成农村检察工作队,深入乡镇和重点村,对农机购置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领域开展预防工作,加强对村干部和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保障了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积极做好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坚持查办和预防工作两手抓,增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威慑力。努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格局,省检察院先后与金融、安全生产监管等21个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检察院与当地有关部门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记者:河北省委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曾多次作出批示。您对河北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何要求? 张越: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的重要方面,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于提高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忠诚履职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有效防范和抵御各种危险,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能部门,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做好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更深层次、更宽视野、更高标准上审视和把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不断拓展预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增强预防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您对检察机关做好新形势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什么思考? 张越: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着力把握好以下方面: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开展。立足职能,服务大局,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预防工作有作为、求发展的根本途径。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战略目标,围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地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明确预防重点,跟进预防措施,确保预防工作始终与大局合拍,与稳定同行,与发展同步。要突出预防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确保政府投资安全;加强对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确保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有效实施;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尤为重要的是,要突出抓好对重大项目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盯死事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可能引发或激化社会矛盾的项目建设,狠抓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大额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大力开展预防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须围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开展。要把依法保护人民权益,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作为预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检察机关查办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房建设、社会保险、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和典型案例剖析,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强管理和防范。注重发挥预防工作在治理司法领域腐败问题上的职能作用,在加大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案件力度的同时,切实改进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积极做好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密结合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安全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危害生态环境和能源资源的渎职犯罪案件等,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强化系统性的预防措施,加强回访考察,促进整改落实,真正把维护群众利益落到实处。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立足于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来进行,这既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色和优势所在,也是充分保障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权威和效果的关键所在。如果超越检察职能、脱离执法办案搞预防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把预防工作当成检察机关一般性的法律监督工作也是有害的。要准确认识和把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法律性、职责性和专门性特点,充分运用执法办案的优势,把预防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检察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要紧紧围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这个核心、围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这个切入点、围绕与职务有关活动这个着力点来开展工作,同时综合运用现有的预防宣传、警示教育、预防调查、犯罪分析、预防咨询、检察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年度报告等措施,在全社会惩治和预防腐败大格局中发挥独特作用。要着眼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从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视角,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拓展领域途径,研究提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不断提高预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