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闫伟东 李占英)近日,河南省南乐县检察院出台了2011年度《绩效考评办法》,对干警实行绩效考评。 该院《绩效考评办法》突出了三个结合: 二是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干警的“绩”,每季度进行一次,制作了《平时考核评分表》,被考核人填写本人本季度的工作情况,然后经科室评议打出相应分数,交院考核组统一保管。年终进行年度考核,对四个季度的平时考核分数相加除以四得出平均值,即为个人“绩”的年度考核得分。 三是领导考核与干警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分数由部门干警投票,部门领导把关,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才生效;“德”由全体干警年终进行投票,按照得分情况,根据每个人的日常表现,由党组研究确定每个人的最后得分。 该院《绩效考评办法》的三结合,注重工作实绩,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对判断检察干警总体工作情况具有可行性,为检察机关队伍管理带来了较好方式。 责任编辑:苑博(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