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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屡涉案:别让“内幕信息”沦为腐败工具_源头治腐_商都网法制

时间:2011-05-27 15:3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因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近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调查,李启红利用其担任市长的职务便利,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串通其丈夫、弟媳等人购买该公司股票,共筹集投入670多万元,不到2个月获利1980多万元。

 一手掌握权力,一手掌握金钱,李启红及其家族成员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资本运作”,制造财富裂变效应,折射出“权钱合体”的腐败新动向。这表明,提供股市内幕信息已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拉拢、巴结官员的新手段。个别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总是“有意无意”地将内幕信息透露给官员,官员再将“内幕信息”变成敛财的工具。这不仅为新形势下证券交易敲响了警钟,更为新时期的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课题。

  官员掌握众多的社会资源,占据强势社会地位,天然具有接近“股市内幕”的优势。近年来,从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春宝,到广东韶关市原副市长李健,再到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兼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直属总队队长相怀珠,官员涉嫌内幕交易的案件屡屡发生,表明政府官员已经成为内幕交易的新主体。

  为规避监管、逃避打击,涉嫌官员一般不直接参与交易,往往借助或指使其他人间接进行证券交易。有的内幕信息知情涉案人,甚至收购社会人员身份证开设股票账户交易,加上股票交易可以电话委托、电脑下单或委托他人操作,给查处带来了困难。这种“权力型”内幕交易,其形式和手段更加隐蔽,危害也更大。

  如何避免权力型“内幕交易”腐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权力制约。权力不受制约,腐败必然发生。杜绝权力型“内幕交易”,根本办法在于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要加强对掌握“内幕信息”官员的法纪教育,增强自我约束、自我警示意识,从行为上严格接受法纪约束并依法办事。

  其次,要加大违法成本。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发“内幕信息”财的不法分子,科学监控各种可能发生的不规范交易环节。要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并对反常交易行为及时跟进,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幕后不法行为,加大内幕交易的犯罪成本。

  最后,要加强制度建设。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在相关管理制度上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在上市公司的信息发布、披露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在遵守证券交易游戏规则中还存在着某些不诚信、不履行职责、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因此,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交易法则和经济规律要求,建立起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的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用制度约束证券投资管理行为。(孙瑞灼)

 

责任编辑: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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