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何寿成受贿22万 判3缓5 2003年至2010年,何寿成在担任安宁市建设局局长期间,收受贿赂22万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12 韩建聪挪用上千万 已被起诉 2004年至2010年,韩建聪利用担任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金马社区太平村股份合作社书记兼理事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太平村股份合作社征地补偿款共计1684万元;两次收受借款人所送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2万元;并以收款不入账、私自篡改征地补偿协议的方式,贪污公款16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此案现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2004至2007年,王宏在任石林县交通局局长期间,违规进行招投标,暗中收受35万元,存放在单位“小金库”中,分别被石林县交通局用于外出旅游、发放奖金等。在由其收款和管理的某碎石厂70万元利润中安排石林县交通局从中提取32万元不入账,将其中的26.9万元以发福利费、补助等名义予以私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14 杨汝仙失职渎职 判1缓2 2004年,杨汝仙在晋宁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期间,在审查《晋宁县第二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改制实施方案》过程中,错误修改数据,使无形资产少计人民币401.8万元,导致国家财产损失。杨汝仙被开除党籍,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15 张传祥、于小章、马永第玩忽职守 2007年1月,宜良县安监局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为本单位职工代建住房的协议,并成立建房领导小组。在委托建房的过程中,张传祥与于小章、马永第商议,将收取的职工建房资金存入潘国栋的个人账户单独管理。由于张传祥、于小章、马永第长期不过问资金情况,潘国栋将建房资金大肆挥霍于股市和彩票市场,亏损后于2010年7月20日自杀身亡,导致212万余元建房款无法挽回。张传祥、于小章、马永第三人被开除党籍,并被司法机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3年缓刑4年。 16 石贵先滥用职权判刑20年 2005年8月,石贵先擅自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荒山征用协议,将859.16亩土地出售给某公司,出具假付款证明及相关收据,办理土地使用证,造成土地转让费损失4819万余元、补偿款损失91万余元。此外,2007年7月至12月,石贵先先后挪用修路征地补偿款60万元、土地租金41万余元,案发时仍有47万余元未归还。被开除党籍,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20年。 17 王彩云私放蒋家田 获刑5年 1998年7月27日,王彩云以“涉嫌其他重大毒品犯罪”为由,将已被会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的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蒋家田带回昆明并非法放走。王彩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5年。 18 杨世东诈骗银行资金 2009年10月至12月期间,杨世东伪造31名民警的身份证复印件,向某银行申请办理公务信用卡。2009年12月22日,又假冒民警黄某的名义,到某银行领取了办理成功的15张信用卡,激活了其中10张信用卡。在多个地点,采用取款、刷卡消费、刷卡套现等方式,使用该10张信用卡,诈骗银行资金。截至2010年1月11日,共诈骗银行资金161617.52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