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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称从未说过要晒"三公" 今后或另一形式公开

时间:2011-09-11 15:5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针对“外交部因涉密不公开‘三公’”的报道,昨天,外交部综合处相关负责人回应说,外交部从未表示过要公开“三公经费”,“从要求公开‘三公’开始,外交部对相关条例的每个条款进行了详细研究和分析,最终商榷今年暂不公开”。至于今后是否公开,外交部表示,可能以另一种形式公开,目前尚未确定。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外交部是目前唯一一个明确表示今年不公开“三公”的中央部门。对于不公开的原因,外交部给出的解释是涉及国家秘密。消息还称,截至8月9日,在98个中央部门中,只有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和侨办尚未公布,其余95个部门均已公开。

  对此,外交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详细做出解释,报道中提到的“8月9日外交部曾表示要公开‘三公’”的说法,是错误的。该负责人称,从国家要求公开“三公”开始,外交部一直在研究,最终刚刚明确今年不公开。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不公开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保密法》两个条例做出的。

  此外,国务院港澳办和侨办回应不公开“三公”的原因时均称,经过与财政部反复核实,两个部门不应在98家名单之列,不需要报全国人大审议,同时不公开的核心原因也是工作性质决定的涉及国家机密。(记者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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