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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构建党务检务公开工作新机制

时间:2011-09-11 15:5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王洪伟)为了更好、更全面地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内、外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增强党组织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范县人民检察院在历年党务检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谋创新、求发展、多措并举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检务工作新机制,为推动全院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范县人民检察院依据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由院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的党务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设立了专门的党务检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院里面的优秀党员和监察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党务检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党务检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高瞻远瞩,确立“五项基本原则”
    范县人民检察院党务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从本院党务检务公开工作的长远发展着手,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党内外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务检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确立了适合党务检务工作长期发展的“五项基本原则”。这“五项基本原则”是:一要依法依规公开;二要客观真实公开;三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四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五要注重党务检务公开有机结合。目的在于:通过党务检务公开,达到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凝聚人心、顺应民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的效果。
    三、完善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档案
     范县人民检察院党务检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根据《范县人民检察院党务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制定了《党务检务公开目录》《党务检务公开申请表格》《党务检务例行公开制度》和《党务检务依申请公开制度》;这些制度不仅创新了公开形式、规范了公开程序、明确了公开申请的条件和主体,而且使该院的党务检务公开工作更加的标准化和完善化。在此基础上,范县人民检察院对每次公开活动都建立公开档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对于公开活动期间的工作部署、会议记录、公开内容、资料图片、通知简报、督查检查、考核评议结果、群众反馈意见等内容认真整理、分门别类的进行建档归档,力争通过公开活动的多次开展,使该院的党务检务公开工作形成一项长效的机制,长期贯彻执行下去。
     四、明确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
     范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单位党务检务公开工作的特点,对党务方面的内容重点从八个方面进行公开;一是支部成员简况、职责分工和联系点;二是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三是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四是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五是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六是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七是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八是党员、群众关注,经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对检务方面的内容也是重点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公开:一是人民检察院性质、任务和职权,内部机构设置情况及工作职能;二是人民检察院司法活动的法律依据;三是人民检察院的活动原则、工作制度、规程和要求;四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立案标准;五是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六是人民检察院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和复查案件的工作规程;七是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办案纪律规范;八是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举报、控告的途径、方法。上述十六个方面的公开内容与原有公开内容相比较,新的公开内容范围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制度更加透明,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该院党务和检务工作的了解,是该院自觉将自己的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的生动体现,既适应了社会发展;又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同时也使自身的形象在无形中得到了认可和提升。
    内容是本质,形式是载体;丰富的内容还需要多样的、形象的、直接的载体来呈现。范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和范围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确定了五种简便直观、灵活多样,便于干警、群众参与的公开形式:第一种是告之式公开,即将宜公开的的党务检务工作内容通过口头传达、会议传达等方式,在党组织内部、单位内部予以公开。第二种是书面式公开,对宜公开事项采取文件、动态简报、公开栏等方式在全院和一定的社会范围内进行公开。第三种是网络式公开,根据公开的范围,分别在该院局域网以及外部网站上进行公开;第四种是设置意见箱和公开电话收集对党务检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第五种是媒体公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务检务公开工作。
    五、建立反馈机制,边公开边完善
    贵在创新,贵在坚持。范县人民检察院在坚持党务检务公开的同时,还建立了党务检务公开意见建议处理和反馈机制。该机制主要是对公开以后的效果通过党员、群众来访、热线电话、意见箱、监督员会议、新闻媒体和民情反映共六种渠道及时的收集和整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反馈,通过对反馈意见的整理,对符合公开条件的,再通过上述公开形式及时予以公开;对不符合公开条件的,充分说明理由,获得群众谅解。通过这一机制的运行,使公开工作与公开效果之间形成一个完整的良性循环,该院的党务检务公开工作正是在这样周而复始的循环中不断地受到社会监督,不断地获得完善和发展。
    党务检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我们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实践。范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党务检务公开工作中善于总结,不断完善。把党务检务公开工作与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创新了公开形式、规范了公开程序,提升了党务检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标准,形成了党务和检务互相促进、协调运转、共同提高的新格局。
 

责任编辑:毛霞(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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