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刘建鹏)近年来,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把加强廉政机制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以严格的制度强化管理,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办案纪律和规定的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八项廉政制度,全力推进检察队伍廉洁建设。 一是实行层级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从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科长到干警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形成分级负责网络,对出现廉政问题的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应负的责任和处理都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落实。 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在廉洁从检方面出现问题的,对科室和干警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资格;涉及违纪违法的,以“零容忍”的态度,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三是实行廉政活动日制。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做为全院的“廉政活动日”,结合执法办案实际,利用1-2个小时的时间,以全院或部门为单位组织干警认真开展岗位职责、岗位风险警示、办案纪律和法纪法规教育,以科室为单位讲评廉洁从检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是实行重点案件跟踪回访制。自侦、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结案后,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对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办案人员在查办案件中廉洁守纪情况。 五是实行说情查询和拒礼、拒请、拒说情登记公开制。纪检监察部门主动深入到办案科室,查询案件说情和拒礼、拒请、拒说情情况,并将上述情况进行登记并公开。 六是实行收缴、扣押、冻结赃款赃物监督管理制。对赃款赃物的收缴、扣押、冻结实行设立专户、专人负责、集中保管、定期清理,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检查,防止出现问题。 七是实行岗位廉政风险家庭提醒制。通过与干警家属座谈、通电话、发送信函等形式,向干警家属了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告知检察干警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应遵守的严规禁令及应注意的问题,争取干警家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支持,并在八小时以外对干警给予廉政提醒。 八是实行社会监督制。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定期征求对检察干警廉洁执法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主动寻求社会各界的监督。 责任编辑:卢新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