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一家中介公司交的款,但是由于对方户主忙没有签什么合同,现在不想买了,这个钱能要回来吗,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下-------啊,交给中介的钱不能称为定金,只能算意向金,交那个钱就表示你有意向通过他们中介来成交过户这套房子,只要那个钱还在中介手里,就只能算为意向金 不能称为定金,是可以退还得(如果不退就是黑中介,一定不能放过),如果他已经转交给房东了,就是定金了。 为了节省楼主的精力和时间,我就简述了,里边涉及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