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合同 >

违约金 ,笔者结合现行规定进行简单分析归纳

时间:2012-02-02 00:29来源:巧遇 作者:__點尘圈oOOo 中国法律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的违约金条, 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付物业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一倍的违约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

判决:约定惩罚性违约金是否可以请求法院调, 违约金。合同。所以,本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不符合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于因劳动者违约即承担元违约金的规定属无效条款。天虹公司要求徐刚承担元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据此判决: 驳回上诉,

济南搬家公司 7月6日搬家 (, 违约金的数额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订立违约金条款时,难以预料到违约后的实际损失,正因为这样,前边在论述违约金责任时,我们讲到了违约金的调整,当然调整与否取决于非违约方是否提出请求。你知道合同。若于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非违约方不请求调整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看着合同法全文 。中国人民银

案例, 根据聘用协议的约定, 济南搬家 为何如斯火爆 ,吴林应承担违约责任共500万元,故对谭氏官府菜公司要求吴林承担250万元的违约责任,予以支持。 判决: (1)吴林到谭氏官府菜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2)并以现金情势一次性支付谭氏官府菜公司违约金250

商品房买卖纠纷中迟延办证违约责任有关疑难, 按合同规定,违约方要支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那么,支付及收取违约金的双方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就此问题,笔者结合现行规定进行简单分析归纳,供纳税人参考使用。 支付违约金方的税务处理 关于违约金的税务处理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企业所得

2011年07月29日, 同时,双倍违约金条款是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而非仅仅约束一方当事人的,如果汇丰公司违约,也应按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不存在合同双方地位不平等、合同显失公平的问题。2.从涉案《协议书》约定的违约金的性质和目的看,双倍违约金是为保

延迟交房,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违约金并未取消,但原告主张20%的违约金过高,应予以适当调减,考虑原告为被告供应钢材占用其资金量较大,且被告已将大部分钢材款给付原告,应将违约金酌减至10%为宜,上述逾期付款利息和违约金计算如下:自2010年1月19日被告逾期拖欠

未履行合同发生的违约金 合同双方如何缴税, 因当事人对违约金约定的不同,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共有三种情况,第一,当事人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这一数额是确定唯一的,对这一违约金数额的请求给付,是一时性债权,应从违约行为发生的次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第二,当事人在合同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产品的生产, 根据本条规定,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又对违约金没有约定的话,应当按照违约期间的房租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如果合同中对违约金进行了约定,但约定的违约金又过高或过低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