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货币出资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及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你看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hetong/2012/0117/114931.html。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听说违约金 。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国有企业。(2)股东只有一个。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如国家设立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如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部)是唯五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 (3)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4)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按公司形式组成,除投资者和股东人数与一般公司不同外,其它如公司设立、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均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与特征相同或相近,只是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下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的授权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