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债权中的代位权,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其主要要件有; 1 如何理解债权保全中的代位权?,应该是说我国现有规定和大陆法传统民法规定的不同。我国规定第三人向债务人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因此遭受损害而向 什么叫做“物上代位权”?,各个教材上给出的代位权的条件也没有此债务到期这一条:看着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hetong/2011/1126/52479.html。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 代位物解释;具体说一下什么是代位物,对于涉外合同 。以及代位权,楼上讲的应该是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代位权。物上代位权是物权的代位权,在性质上有区别。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 代位权 抗辩权的概念,代位物是指抵押物因灭失、损毁或国家征用等原因而获得的诸如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抵押物的代替物。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 分别从维权的涵义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 从撤销的涵义论代位权的,这是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概念。仅看概念,你应该就能分辨出来二者的不同了。 1、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代位权行使的要件,B.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C.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D.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 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人怠于行使其对于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所谓抗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