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赠与合同的问题。,D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的赠与合同一年,其实可以通过公证来解决你担心的问题 (转载) 一、赠与合同撤销权的基本含义 依《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将赠与合同的撤销区分为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两种 合同保全中撤销权和代位权的原被告分别是谁,合同法第七十五条释义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违约金 。该撤销权消灭 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应当自( )起时起一年,撤销权的原告是债权人,被告是债务人代位权的原告也是债权人,被告是次债务人 甲乙签订合同损害丙的利益,丙提出撤销权的期,譬如甲乙签订的合同期为10年。那么丙提出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还是10年内都不属于可撤销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可撤销合同中,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合同解释一8所称的是合同法55的一年是合同当事人的撤销权,不是债权人撤销权,合同法75的债权人撤销权只有五年,没提到一年。 除斥期间 除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