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与甲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且公司培训一星期,但是培训期间我又想去乙公司了,请问这个合同怎样解除?我有违约责任么? 如果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走人,没有违约责任;看看你这培训前是否签过啥补偿协议,公司有时是出钱培训的,没有啥约束的话可直接走人 违约。 如果甲公司为你支出培训费,则需要承担培训费的责任。 纵横法律网-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韦锋律师 你与甲公司应该还在试用期,马上提出解除合同,事实上国家法定节假日。可以走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培训,特别是公司出大额资金进行的培训,合同。需签订服务期协议或约定违约责任,但你应该是岗前培训,无须承担! 首先,你有权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广西试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解除合同. 问题是你提前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违反劳动合同是应当承担责任的.当然,违约责任不等于违约金。《劳动法》没有有关违约金的条款,但是也没有禁止设立违约金,所以支付违约金可以作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违约金的承担因地方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比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合同免责条款 。没有显失公平的情况,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此外,《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都对违约金作了类似的规定。而上海市2002年5月1日起实行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率先对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作了特别规定。《条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的,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如出资购房的劳动者。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规定一般员工提前离职也必须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是无效的。江苏省也有类似的规定。 违约金的数额:地区不同规定不一样。有的地方当地的法规对违约金的上限有规定,如果超过上限,则超过部分无效。 比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其他的地方,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说是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到底多少是合适的,应根据不同的工资水平等因素由法官或仲裁员来评判。 综上所述,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根据各地的规定,劳动者的合同约定、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分析。 . 一般承担培训费,合同约定为准。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