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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存质量缺陷 维修期算不算滞纳金

时间:2011-12-13 18:04来源:出口 作者:毛毛杰 中国法律网

    房屋存质量缺陷 维修期算不算滞纳金

    来源:中国法律网房地产法 作者: 时间:2011/09/05 推荐房地产律师: 按购房合同规定,房产开发商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把房子移交业主,逾期必须向业主支付滞纳金。但是签订了收房合同后发现房子有缺陷,需要进行维修,那么维修期该不该算滞纳金?法律人士认为,损害。签订了收房合同后,实际上等于放弃了追讨滞纳金的权利,并建议购买房屋市民

      按规定,房产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把房子移交业主,逾期必须向业主支付滞纳金。但是签订了合同后发现房子有缺陷,需要进行维修,那么维修期该不该算滞纳金?法律人士认为,损害。签订了收房合同后,实际上等于放弃了追讨滞纳金的权利,并建议购买房屋市民,一定要先是否合格,才能办理交房手续。

      延伸阅读:

      

      

      收房后发现房子有缺陷

      2010年4月,市民黄先生在江南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对比一下论精神损害赔偿。按购房合同的约定,房屋移交的时间为今年的3月1日前。就在约定交房时间前三天,黄先生接到开发商办公室电话,称房子可以向业主移交,希望他有空前来办理移交手续。

      在办理收房手续的时候,黄先生与开发商工作人员产生了分歧。黄先生提出要先验收房屋是否合格,才能签收移交手续。不过开发商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必须先签订了收房手续后才能给他钥匙,并称所有的业主都是按这样的程序办理移房手续,他也不能例外。

      当时黄先生提出,如果房屋有质量问题该怎么办?工作人员称如果有问题,责任也的确是由开发商工作所造成,开发商可以无偿为他进行维修。得到开发商这样的答复,黄先生只好签订了收房手续。

      拿到钥匙后黄先生发现房子还不能进行,原因是埋在地下通过客厅的水管出现了渗漏现象,地面一片潮湿。而且厨房的水管有一个不能出水,有可能在铺设的时候出现了堵塞。黄先生认为,这样的房子不算是合格的房子,按购房合同规定,开发商必须把问题处理好,才能向他移交房子。

      算不算滞纳金起纠纷

      其实一开始黄先生并没有想到要追讨滞纳金的问题,由于在维修问题上开发商方面的态度让黄先生非常的气愤,经过查询后才想到要追讨滞纳金。

      黄先生提出开发商派人把房子维修好的问题,对方称由于他已经签收了移交房屋的手续,同意把房子移交物业进行管理,现在出现问题已经不是开发商的责任,但他可以向小区的物业提出维修申请,由物业进行维修,开发商可以进行协调安排。

      对于黄先生的问题,物业方面答复称因为人手不足和维修量较大的原因,只能按一定的顺序来维修,至于什么时候轮到为黄先生维修,要看维修的工程进度。开发商把问题推向物业,可物业又不能答复什么时候可以维修,黄先生的装修计划受阻。

      这让黄先生感到很气愤。经过查询,他向开发商提出,有质量问题说明房子还不具备移交的条件,这也是在房子建设过程造成的问题,必须由开发商负责维修,你看肾病的食疗方法。而且维修期间要计算滞纳金。开发商称,维修可以派人协助,但滞纳金不会支付。

      签收等于放弃追讨权利

      房屋滞纳金是由于房产开发商方面的原因,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业主移交房屋,由此造成了业主的损失,为此开发商必须向业主按约定的比例支付的惩罚性的款项。

      南宁经纬法律事务蓝斌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达不到购房合同规定的标准,这说明房屋还不具备移交的条件,按规定业主可以拒绝签收移交手续,开发商必须对房屋进行维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向业主移交。维修期限应该计算在交房期限内。如果因为维修的原因,导致房屋的移交超出了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那么开发商必须负违约的责任,按购房合同规定必须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也就是滞纳金。

      至于黄先生提出要求开发商赔偿滞纳金的问题,蓝斌认为,由于黄先生已经签收了移交手续,同意把房子收下,这说明他已经放弃了追讨滞纳金的权利,因为已经“不能证明房子的质量问题是收房前发生还是收房后发生”。

      为此蓝斌建议广大的购房市民,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在签订收房手续时必须先对房子进行详细的验收,达到了购房合同规定的标准后才能签收房子,而且法律也会保障业主在收房前有验收房屋的权利,可以拒绝先收房才验房的行为。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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