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损害 >

破产申请受理后的法律后果

时间:2011-12-16 11:45来源:伟大四方 作者:开饭 中国法律网

 1、在民事实体方面的表现
  (1)中断诉讼时效的进行;
  (2)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债务人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支出除外。
  2、在民事程序方面,对有关人的民事诉讼程序的影响有时表现为民事诉讼程序的中止,有时表现为民事案件管辖权的转移,但这仅限于同和相关的民事诉讼。
  3、债务人在其他民事诉讼中,或以原告名义出现,或以被告身份出现,听说职工婚育证明格式。破产案件的受理因以下两种情况而产生差异:
  (1)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2)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①已经审结但尚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②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相比看杨学林律师为李庄漏罪案辩护词。终结诉讼;
  ③尚未审结并有其他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④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