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年56岁 4年前再婚 在我们共同生活期间女方得了脑栓塞,但生活能自理身体基本正常 现因感情不和 已分居生活 我想提出离婚 对方要求我赔偿她30--60万的以后生活费
请问 :我应对她赔偿吗?还有对方的要求合法吗?
我与现任妻子属再婚 婚前女方有九千元的债务 婚后共同偿还了 我想离婚
请问: 我们共同偿还的她婚前欠款有收条 算不算共同财产证据 收款人是她的朋友现不承认是她婚前所欠 我应怎么收集证据? 1、你不应该赔偿,如果要的话也是在离婚时在经济上给予照顾。因为婚姻法上没有相关离婚赔偿的规定,除非感情的破裂是一方的过失而导致的,但也仅仅限于:重婚、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孽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等几个方面。 2、此欠款是其婚前债务,你是不用承担的,但是现在你承担了,就只能算是一种婚后对配偶的赠与行为了。所以,你不用收集证据,即使你能证明你帮助你的妻子偿还了以前的借款,也不能因为你们离婚而去撤销这种赠与行为的。 联系方式见资料 580遗嘱继承网 你也太抠门了吧!她要你赔偿她30--60万,你应该至少也有百万以上的资产啊!还在乎那几千块? 如果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赚到了60--120万,她要求的补偿是合理的!反过来说,你能证明所有的钱都是婚前财产,她就要不到了! 那就直接起诉吧.法院不会支持女方的要求的. 如果你们婚姻期间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则她不能以分割夫妻公共财产为名分得财产。侵害财产权 。但是,她得了脑栓塞,是否属于生活困难,如果属于,你应当在离婚时给予她适当帮助。30万至60万元的生活费是否适当,这要根据你们的情况进行认定。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对比一下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那九千元,不能算那么清楚的。 法律没规定离婚要给女方生活费你不用给,不过道义上你该给点相应的生活费。后面的问题。就难办了。你最好找到证人证明,或者是当初的欠条。 不需要赔偿,对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 详细情况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联系方式见资料或百度 依法向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19:26:01建议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向正规律师咨询,或者联系:>>>> 济南汪律师咨询电话【135一8914一8289】Q_Q【764一700一639】欢迎来询。 ***hapkffh677离婚赔偿问题 没有赔偿的法律依据。 11:15:14建议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向正规律师咨询,或者联系:_ _ _ 济南刘律师咨询电话【150一6909一2799】Q_Q【912一781一226】,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puocsmw114离婚赔偿问题 19:51:51建议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向正规律师咨询,或者联系:_ _ _ 济南刘律师咨询电话【150一6909一2799】Q_Q【912一781一226】,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rnsytsb351离婚赔偿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