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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赔偿

时间:2012-02-08 03:13来源:acfjouz 作者:找个小窝 中国法律网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伤老人,电动车全责。送到医院进行全身检查,经CT,磁共振检查均为正常。头部缝合了2针,医生建议留院观察。当时想住院医院不允许,不符合住院条件。共产生费用检查费,药费,留院观察4500元,全部由肇事方直接垫付。留院观察3天满后,老人说头痛,头晕,身体不适为理由,要求继续住院。医生的意思是留院3天已满,头晕头痛这都是正常现象,身体已无大碍。要留下来就必须转住院,住院不住院是要看老人自己的,换句话说想出院是没有问题的。侵害财产权 。后产生住院费用1700元,老人家人要求我们支付。我们作为电动车一方认为,我们已经尽到我们的责任了,及时送医,及时报警处理了,医药费直接垫付,关键老人无大碍,住院的1700元不想再接受了。想咨询下,这1700我们该不该付。如果对方提起诉讼,我们会赢吗?应该怎么做。
有没有报案,交警立案了没有?没有的话,就是私了。 1、既然你们已经垫付费用,那就一定将所有单据拿到。 2、叫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记载当时检查诊断的结果,还有医院让他出院的结论。 3、因为你们是电动车应该没有上交强险(只有自己承担了),如果诊断结果确实没有问题的,那就不必理会了。 如果交警部门已经立案,那么你们可以私了,到交警签订和解书;如果不想支付的话,也可以,等对方起诉咯!
电动车撞伤行人,不属于交通事故范围,只能作为一般的侵权责任处理。 按照你的说法,老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扩大损失,可以对增加的扩大损害赔偿请求权不予理会。希望我的回答令你满意。
1、针对当时想住院医院不允许。 一是如果是老人想住院,其意不纯,唾弃;如是电动车方想住院,是勇于承担责任的体现,鼓励! 2、肇事方全责,医药费用应当全部承担; 3、对于老人故意住院费用承担依据不足,此费用可依据其住院项目、检查治疗情况区别对待或认真分辨,关键在于住院的头晕与撞车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如有,则担责。 4、另外撞上后,还有头部缝合等情况,如果诉讼,电动车方败诉可能性很大,且一般法院对民事案件以在遵循双方意愿下调解。且,应当承担的营养费在医院就诊中的4500是不能体现的,故,建议协商解决。诉讼会产生更大的成本,应尽量避免。
你们可以看看用药与受伤情况是不是有联系,或者申请用药鉴定,但数额比较小,说实话,不太合算。 纵横法律网 袁书珍律师
这是属于交通事故。你理应赔偿,如果这1700是在医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不论在交通队调解或法院判决,你都会输。 交警队事故处理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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