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十六岁(初中毕业)在一家眼镜店工作 其骑摩托与一辆小汽车发生追尾后,被车主(是位警察)打伤(左手臂粉碎性骨折) 应该怎样计算赔偿费用?是否可以算务工费?请具体说明一下 出具法律依据 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费用就按法律的规定赔偿,具体数额根据你自己的情况来定,误工费是要计算在内的。除此之外他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你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或向法院起诉(自诉)。
这不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如果交通事故有损失可以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对方的打人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一定要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你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得不到答复可以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同时提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可以打人身损害赔偿,我建议你马上到法院起诉
你这是先交通事故 后是纠纷打架 交通事故的是有交警处理 纠纷归派出所管 你提供的话里面有个左手臂粉碎性骨折,说的不是很清楚 如果说是交通事故所导致的话 定伤残需要等伤后3个月并且已经治疗终结 如果是打架造成的话 那这损伤已经够轻伤了 至于赔偿费 交通事故的医疗费是按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 按责任划分算 再加伤残的钱 你这不一定能评到伤残。 而打架的话 你这已经够轻伤了 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按规定可以判3年以下 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但是也可以双方私下调解 钱由双方说了算 不过一般在1——2万左右
交通事故先处理,这个应该由未成年人承担责任; 其次处理伤害事件,应该先报案,要求鉴定伤害程度和伤残等级——这需要专业机构去做,本案应该已经构成故意伤害,可以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方面,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