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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工伤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格式)

时间:2012-02-21 12:30来源:爱心加油站 作者:石树根 中国法律网

注:本标准是个人在执业时为了计算方便制作的,一些项目以大连市的标准进行计算,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作,欢迎复制下载,如果有计算误差的地方,请留言指正,谢谢!

共同项目:

名称

内容

赔付主体

计算标准

备注

医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

保险

基金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

伙食补助

因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统筹地区外就医的食宿、交通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办单位同意的到统筹地区外就医产生的费用。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出差补助标准报销。(个人理解:如用人单位无标准,可参照当地公务员出差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康复性治疗费用

因工伤到鉴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

工伤保险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以该条标准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款

辅助器具费用

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械

工伤保险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国家规定标准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停工留薪费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费用。

由用人单位支付,在规定期限届满后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按职工原福利待遇不变,你看损害。按月给付。

2、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3、如情况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4、定残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

单位负责

协商或者按照人损的护理标准进行给付。

生活不能自理,应当以工伤保险条例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进行解释。

定残后的护理费用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工伤保险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分为: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平均月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平均月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平均月工资×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伤残一级至四级

名称

内容

赔付主体

计算标准

备注

残疾赔偿金(一级至四级)

工伤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赔偿金。

工伤保险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2、按照伤残等级,以个人工资为基数:

一级:24个月工资

二级:22个月工资

三级:20个月工资

四级:18个月工资

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具体内容见一级至四级的伤残津贴项。

残疾津贴(一级至四级)

工伤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支付,但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继续缴纳养老、医疗社会保险。

1、以个人工资为基数:

一级: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

2、大连市规定,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大连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养老、医疗险,劳动者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如养老保险低于伤残津贴,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补足。

伤残五级、六级:

名称

内容

赔付主体

计算标准

备注

残疾赔偿金(五级、六级)

工伤伤残等级为五级、六级的伤残赔偿金。

工伤保险一次性支付

以个人工资为基数:

五级为16个月工资

六级为14个月工资

由工伤保险一次赔付,其他待遇见五级、六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项。

五级、六级的伤残津贴

工伤伤残等级为五级、六级,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保留劳动关系,另行安排岗位,难以安排的,享受本津贴。

用人单位给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继续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方法同一级至四级伤残。

以个人工资为基数:

五级为70%

六级为60%

本项为可选择项,如经双方协商或者劳动者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

五级、六级的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就业补助金

工伤伤残等级为五级、六级,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享受两项补助。

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伤残医疗补助金:

五级: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6个月

六级: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4个月

1、市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4条

2、大连市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如劳动者距离退休年龄不满5年,提前4、3、2、1年解除劳动关系,医疗及就业补助金分别减发1、2、3、4个月。

就业补助金:

五级:个人工资×28个月

六级:个人工资×24个月

伤残等级七级至十级:

名称

内容

赔付主体

计算标准

备注

残疾赔偿金(七级至十级)

工伤致残七级至十级的残疾赔偿金

工伤保险一次性支付

七级: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八级:10个月

九级:8个月

十级:6个月

医疗补助金以及残疾就业补助金

工伤致残七级至十级医疗补助金以及残疾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但以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为前提。

伤残医疗补助金:

七级: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2个月

八级: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

九级: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月

十级: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月

1、市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5条

2、大连市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如劳动者距离退休年龄不满5年,提前4、3、2、1年解除劳动关系,医疗及就业补助金分别减发1、2、3、4个月。

就业补助金:

七级:个人工资×20个月

八级:个人工资×16月

九级:个人工资×12月

十级:个人工资×8个月

因工伤死亡的赔偿:

名称

内容

赔付主体

计算标准

备注

丧葬费

死亡的丧葬补助

工伤保险

统筹地区(大连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停工留薪期间死亡的,该项也赔付。

一次性补偿金

死亡的一次性死亡补偿金

工伤保险

大连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个月(备注中的可支配收入×20,2011年1月起实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通知》改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养亲属津贴

发放给职工因工伤死亡前,以该职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津贴。

工伤保险

以劳动者工资为基数:

配偶:40%

其他:30%

孤寡老人以及儿童在此标准上增加10%,所有亲属津贴之和不能超过其个人工资。

1、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享受丧葬费和该项津贴

3、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他规定:

1、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因工伤死亡的规定处理。

2、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3、用人单位的界定: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4、其他问题: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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