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晨报大律师团今日上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近3年的离婚案件进行综合调研后发现,在现行法律框架之下,离婚案件的审理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和新挑战。在425起离婚判决纠纷中,仅有7位当事人最终获得对方的损害赔偿,且赔偿数额都不超过10万元。 难点7:忠诚协议效力 夫妻双方为保障对彼此的忠诚和信赖,
当前民商事上诉案件增多的原因及对策,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对受害人依法请求损害赔偿的,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供司法救助。 第十八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督促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现行离婚案件判决模式的简单思考,法学学士,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曾代理金额数亿元的上市公司系列经济纠纷案件、江苏省某地重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金额千万以上的离婚案件等多种疑难复杂案件,并全程处理房产企业纠纷案件。近年来,代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近50起, 杭州版《防家暴法》即将出台,不得拒绝、推诿。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对受害人依法请求损害赔偿的,将依法予以支持。 如果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经教育不予改正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据都市快报 作者 王佳佳 离婚案件的审理难点及对策探寻,海淀法院推出审理离婚案件新规——— 记者昨(3)日获悉,据介绍,在因第三者插足引发的离婚诉讼中,证明夫妻一方有外遇存在过错,对于受害方在离婚多分割财产和主张精神抚慰金方面都是非常关键的证据,但在实践中通过合法手段取得证据又十分困难,因此受害方很难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试析离婚案件的审理范围,南方日报讯(记者/马喜生通讯员/王创辉莫松坚)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近3年来的离婚案件进行调研,发现有9宗离婚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看着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东莞中院表示,家庭暴力案件较为特殊,东莞中院2007年至2009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曾判决加害方承担2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损害赔偿,同时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作出有利于受害方的分割方式。 离婚案件审理出新规:被指证有外遇须自证清白,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接近40%,有的法院甚至更高,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如何正确审理此类案件显得尤为重要,它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办案质量,四是无过错方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由于原告起诉离婚时,被告已经下落不明,原告一般不会提出此项请求,此项请求自然就没有纳入法院的审判范围。 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人民法院如何针对当前离婚案件的特点,正解审理好离婚案件,成为司法实践中必须思考的课题。 再次,对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考虑一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具体情节、过错给他方所造成的损失的程度和后果,包括财产损失的具体情况和精神痛苦的程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