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应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之内,本报讯(记者杨华云)昨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三步走”,如对于侵犯人格权的犯罪行为(杀人、伤害、强奸等犯罪),这些行为本身首先就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其社会危害性更大,给被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更严重,如果将犯罪行为排除在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之外,将会造成一种不合逻辑的现象,即在侵犯他人人身权,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 也谈涉及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概述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依据 综观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做法早已被立法所接受。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问题,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日本民法典》第709条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权利者,负因此而产生损害的赔偿责任。” 我国首次立法明确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2002年)明确规定,普通人“骂人”(民事案件)造成了精神损害,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国家”“骂人”(行政案件, 侵权责任法确立“同命同价”赔偿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说,侵权责任法第一次明确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包含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金额、计算办法等。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买卖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