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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如此"步步惊心"给"移尸"定了时间限制能有效处理医患

时间:2012-02-05 12:31来源:预约 作者:太极拳道 中国法律网
近日广东医患矛盾爆发的案例层出不穷,医患关系几乎跌至冰点。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简称"草案"),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草案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置程序和医患双方权利义务。按照草案规定,广东各地级以上市都要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

草案中的两项内容引发热议尤多。草案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或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此外,还给"移尸"定了时间限制,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应在死亡后12小时内将尸体移送医疗机构所在地殡仪馆。

赔付金额超过1万元就不能私了!草案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含1万)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双方当事人申请医调委调解,赔付金额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应当先行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

草案也明确给"移尸"规定了时限。医疗。根据草案,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应在患者死亡后12小时内将尸体移送医疗机构所在地殡仪馆,死者近亲属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阻拦。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及时通知殡仪馆,协助死者近亲属和殡仪馆将尸体移送殡仪馆相关处理事宜;死者近亲属对死因有异议的,看着误诊 。医疗机构应当告知进行尸检明确死因。不仅如此,如果家属阻碍移尸处置,民警还有权移放。若患者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殡仪馆或在医疗机构内拉横幅、设灵堂、摆放花圈、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制造噪音、泼洒污秽物等干扰医疗秩序,将受到处罚。

"若患者在医院死亡而家属对其死亡存在异议的,很多都爱拿尸体说事,以此作为筹码跟医院谈判,要求赔钱。"据广州市某三甲医院门诊办的陈医生说,设灵堂、拉横幅、披麻戴孝而妨碍医院正常运作的事件时有发生,若能确保12小时移尸,起码能保障医院的正常运作秩序。

医患关系如此步步惊心"给"移尸"定了时间限制能有效处理医患矛盾吗?



处理一个能少一个,别的地方什么时候也开始实施就好了



起码我们处理"若患者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殡仪馆或在医疗机构内拉横幅、设灵堂、摆放花圈、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制造噪音、泼洒污秽物等干扰医疗秩序,将受到处罚。"这些人做的事情,我们是合乎法律的



有法可依咱们也算是依法办事了,顾虑就没那么多了



好像对医闹也有开处罚条例啊



处理一个能少一个



有成功案例吗?



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有法可依咱们也算是依法办事了,顾虑就没那么多了



应该是可以

减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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