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与房屋中介公司打官司,但我这方面的一位证人,有思想顾虑,他不敢出庭露面,怕遭到中介公司的打击报复。
他只是向我提供了一份书面的证言、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可以印证他证言真实性的《维修记录单》。
我现在很为难,因为听说“证人必须当庭接受质证”,但无论怎么商量,他都坚决不同意出庭,他唯一让步的就是“开庭时,医疗。可以让法官打通我的电话(手机),通过电话进行质证。”
请问各位法律专家,按上所述行事,可以么?
另外,还有一个疑惑:如果证人不出庭的话,那么,他所提交的证人证言,就是“废纸一张”了么?或者说,如果证人只是单纯地向法庭提交了证言,而本人没有出庭,那么,其实 医生的义务 。他的这份证言,有证据效力么?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会考虑这份证言么?
非常感谢!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证人不出庭,证人证言无效 1.法官不会打电话联系证人的 2.质证是对方的权利而不是法官质证 3.此路不通可以在其他方面寻找思路!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房产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1 广东胡律师; 法庭出庭没有法官打电话取证的,写也是没用的,必须要他本人出庭才具备法律效力,不要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尽量说服他本人出面吧。 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否则没有证据效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