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无履行能力 担保人以物抵债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时间:2011/11/28 担保法律师: 借款人借钱不还被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担保人以自己所有的一辆奇瑞汽车以物抵债。5月20日,舒城县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09年8月29日,被告吴某向原告郑某借款人民币8万元,由吴某的朋友王某提供了担保。双方对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均未作出约定。我不知道工程合作协议书范本。2借款人借钱不还被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担保人以自己所有的一辆奇瑞汽车以物抵债。其实医疗。5月20日,舒城县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新疆出台新版《环境保护条例》最高罚款50万元。 2009年8月29日,被告吴某向原告郑某借款人民币8万元,由吴某的朋友王某提供了担保。双方对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均未作出约定。2010年8月30日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还款要求,但被告一直以种种理由拒不归还借款。2011年3月22日,因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借款8万元并要求担保人王某承担连带责任。看看医疗。 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条是原、被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因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对借款事实皆认可,遂主张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因被告已无还款能力,作为担保人的王某遂用其所有的一辆奇瑞轿车作价8万元,以抵消被告欠原告的借款,案件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因双方当事人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遂予以确认。 分享到: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