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近日,宣城市中院公开审理上诉人郎溪县某医院不服被上诉人郎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处罚一案。郎溪县药监局局长冯后祥出庭应诉。此案是宣城市中院新年来首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2011年4月21日,郎溪县药监局认定郎溪县某医院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该医院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及违法所得,并给予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医院不服上述处罚,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对被上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予以维持。上诉人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送达传票,郎溪县药监局局长冯后祥出庭应诉。你看人类如何面对危机。 二审庭审中,冯后祥对该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的理由作出说明,指出被上诉人具有监管职权,案涉医疗器械属高风险产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需经严格检查,深圳二手房。辩称所作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幅度适当。庭审结束后,冯后祥表示,通过参加庭审,直接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心声,第一时间内了解行政相对人的诉求,有利于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主动改进和完善本机关工作,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促进“官、民”和谐,增进社会稳定。 近年来,宣城中院立足于司法体制改革,以行政审判为平台,通过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倡导和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鼓励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上接受质询,直接听取民意民声,从而拉近官民距离,消除群众心中因“民告官不见官”而对法律和法庭威严产生的怀疑心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