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认为:申诉人王某某所爱伤害,被渭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渭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柒级,被诉人应按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申诉人予以承担工伤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申诉人王某某在华阴市人民医院治疗后,在贵州省继续治疗,医疗费.88元,属医疗待遇支出,被诉人应予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实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按照伤残柒级,被诉人亦应予以承担,即12×1102﹦元。5000元怎么创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申诉人提出解除与被诉人劳动关系,故被诉人也应当予以承担,即:2049×(15+15)﹦。申诉人要求支付17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因停工留薪期的延长期限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确认,申诉人未能提供证据,故对申诉人要求停工留薪期17个月工资的请求不予支持。但申诉人两次住院共65天,应视为合理的停工留薪期限,被诉人应支付申诉人工资2387.5元。申诉人请求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应予以支付双倍工资,因申诉人从2008年10月2日务工始至10月18日受伤,未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故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不予支持。学习根据所处的地理条件和自然资源开办一所疗养院也是赚创业人物。申诉人300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因申诉人的请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有申诉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故对3000元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申诉人提出的复印费、伙食费、咨询费、邮资、住宿费、交通费的请求,系申诉人及其亲属申诉认定工伤事宜应对复议和诉讼而支付的费用,不在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内。本案经调解无效,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十二条,第六十条,《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裁决如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