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A)因家庭生计问题 借钱(无借条) 偷渡日本 打工赚钱 其合法结婚妻子(B)在家出现外遇情况,并且在村子里面与另外一位已婚男子C同居 C妻子不堪忍受,也偷渡出国远离家庭。 A打工所赚所有费用初期均寄回家,由B还借款,B收到款后,没有进行还债 将钱用于与C挥霍与赌博。村子里面其他人告知A后,A没有在继续汇款回家。 ABC所在村子因计划拆迁,政府进行补偿款,当初借钱给A的亲戚要求将借款留下, 不将A所应分得的钱给B,等A回来后再给A。村政府拒绝后,将款发给B。 A绝望的欲与B离婚,B不同意,我不知道婚姻。并以AB之女进行要挟。 此情况持续了两年的时间 请问: 1)A是否与B形成事实离婚? 2)A能否在不到场的情况下与B办理离婚手续?(B不同意) 3)第二批赔偿款预计在一年后发放,有没有避免让B挥霍浪费这笔款项的办法? 4)第三者取证对于离婚有无帮助?全村的人都知道B与第三者的同居情况。 5)B无正常工作,但是AB之女愿意跟着B,离婚宣判,女儿会被怎么判? 6)A回来办理离婚,是否公安机关会追究偷渡的责任? 中顾网律师: 我国婚姻法没有事实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只有通过诉讼的途径离婚,离婚诉讼除非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离婚双方是要出庭的,但在特殊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并向法庭提交书面离婚意见。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般会询问子女愿意跟谁生活。 至于是否会追究偷渡的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