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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台、涉港、涉澳、涉外婚姻登记规定

时间:2012-06-20 08:21来源:碟缎 作者:牛抵 中国法律网
1、申请结婚登记的我市居民应提供证件和证明:(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工作单位(科级)或户口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者须提供离婚证件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3)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申请结婚登记的华侨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3)离过婚者须持有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离婚证件,(如果是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或协议书,除认证外,还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出)。丧偶者须提供认证后的其原配偶的死亡证明。
3、申请结婚登记的香港同胞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1)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2)我国司法行政机关委托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3)当事人离过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者须持有原配偶的死亡证件;有过同居关系的,须持有脱离同居关系的有关证件。
4、申请结婚登记的澳门同胞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1)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同胞回乡证;(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无结婚证明书或结婚资格(能力)证明书;(3)当事人离过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原配偶的死亡证件;有过同居关系的须持有脱离同居关系的有关证件。
5、华侨、港澳同胞还须持本人国外或港澳地区从事的职业或可靠经济来源的证明;当事人离开原居住国时已达到该国法定婚龄的还须提供其在原居住国期间婚姻状况证明;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离婚登记 申请离婚登记的,我市居民应持身份证、户口簿,华侨、港澳同胞回持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须持有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
复婚登记 申请复婚登记按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办证机关 区县(市)民政局
涉 台 婚 姻 登 记
结婚登记
1、申请结婚登记的大陆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1)本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2)本人所有单位(科级)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者须提供离婚证件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3)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2、申请结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2)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入境证件;(3)台湾公证机关认证的无配偶声明和经证明无误的户籍誊本。离过婚的应提供经公证的离婚证件。如果离婚的一方系大陆居民,你看婚姻。离婚证件系台湾地区法院或外国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丧偶者应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的认证书有效期为3个月);(4)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定居时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应提交经大陆原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本人赴台湾前婚姻状况证明;(5)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离婚登记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登记离婚的,除分别提供结婚登记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中(1)、(2)项外,还应提供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
复婚登记 申请复婚的按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办理期限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
办证机关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黎明街丽兴大厦三搂
涉外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
1、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工作单位(处级)或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者须提供离婚证件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件;(3)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不准和外国人结婚。
2、申请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含外籍华人)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和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以及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的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其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期限从公证之日起3个月有效;经我使、领馆认证后,离婚。来我国办理婚姻登记期限从认证之日起半年有效);(3)离婚者须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声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丧偶者须提供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以及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原配偶死亡证明;(4)婚姻当事人离开原居住国时,已达到该国法定婚龄的,还须提供其在原居住国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5)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市要求离婚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复婚登记 复婚按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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