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一个正常落户口的新生婴儿,其手续之复杂,要求提供的证件之多,实属罕见。对不了解内情的人来说,真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就有十多种。这个婴儿的父亲有广州市的正式户口,其母亲暂时还没有。按政策规定,婴儿是属于合法落户的,但也要提供如下各种证明和证件。 父母的结婚证,父亲的身份证,准生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的出生证明,父亲工作单位的证明;妈妈的暂住证(虽有房子,但因还没有落户),户口本(妈妈原籍的户口本),妈妈的身份证,打工单位的证明。以上证件和证明不但要原件,而且还要复印件。 按理说,这些手续完全可以简化的,只要有计生办发的准生证,医院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就应该可以办的。至于别的证件,就没有必要了。因为在办准生证时,计生办已经看过这些证件和证明了。否则计生办是不可能发给准生证的,即然有准生证,这就说明计生办允许生育。计生办也属于政府机构,那它出示的证件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作为公安就应该相信它,完全没有必要再不厌其烦的重复看这些证明和证件了。他们这样做,是出于互相监督呢?还是人为的复杂化,老百姓就不得而知了。 难怪前段时间曾有报导说,广州市有几十万集体户(户口在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薄上)。这些人因为没有房子,连结婚证明都没有地方开。按照人才中心的说法,因为这些人没有固定的居所,他们无法管理。一旦开了结婚证明,然后就会牵涉到计划生育的问题,他们还得开证明。听说http://www.5law.cn/info/a/sifa/hunyinjiating/2012/0704/263383.html。而这些人又分布在广州市的各区街,对他们的情况不好掌握。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烦麻,人才中心采取了不给任何人开结婚的证明。这无形之中,就是逼迫这些属于集体户的人买房子,但好多人暂时是买不起的。如果租房时,房主同意你把户口暂时落在房主的名下,对这种作法市公安局也是认可的。但那一位房主愿意叫租房人把户口落在自己的户口本上呢?所以说这种提法,很难兑现。 还有暂住证的事,即然人家已经结婚有房子了,为什么新生婴儿报户口时,还要妈妈的暂住证呢?由此是我想到了前段时间曾报导过的,北京好多买房人也要办暂住证的事来。同样是有房子了,但没有北京市的户口,所以就要办暂住证。对此好多有房人想不通,我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还要办临时居住证。而我的房子产权就有七十年,难道在七十年内,每年都要办临时居住证么?确实有些让人匪夷所思。即然北京控制人口增加,那房子就不要卖给外地人。即然同意外地人买房子,又说人家不是北京人。这可能就是中国户籍管理的一大特点,所以北京的户籍簿上,人口并没有增加。我辈真不懂这些权威专家是怎么计算的,其实这是一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作法。说穿了,他们担心这些人将来一旦倒霉受穷了,要在北京吃低保。这种担心其实是多余的,因为外地人能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在北京买房,难道还会出现吃低保的现象么?所以说限制人口并没限制在点子上。当然了,此事不但是北京,而且全国所有大城市基本上都是采用这种政策。其实这是违背以居住地为户籍管理的原则精神的。 其实户口现在对好多人来说,已经没有多大用处了(当然身份证还得有地方办才行)。因为原来附于它的好多功能已经不复存在了,现在无非是对小孩子有点用处,因为牵涉到小孩子上学的问题。还有就是对年老体弱多病的老人有点用处,因为这些人需要吃抵保才能生存。但对一般成年人来说,其用处就不大了。这不象以前,没有户口寸步难行,首先是吃饭问题解决不了,就业就更不用说了。现在这些问题已经不存了,所以户口对成年人来说,用处已经不大了。 虽然城市对计划生育控制的很严,但在中国的大片农村,计划生育实行的就不那么理想了。上次看到一则报导,好象说是安微某县的一个乡,黑户(超生子女)小孩子就有上千人。当记者问他们,这是违犯计划生育法时。这些农民则说,在农村,没有男孩子不行,会受人欺负的。由于大家有这种传承祖宗香火的旧思想,所以超生的现象当然就会存在了。关健是现在吃粮全靠自己,又不要国家供应。等孩子将来长大了,出去打工不就行了。由此看来,在相当一部分农民的心目中,孩子有没有户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儿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