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帖举报 国企负责人已故岳母参股改制 网帖中,署名“冒死举报”的谭红霞称,国资背景的中福物业以房产开发业务为主,适逢房地产行业的复苏和经济形势的发展,改制前进行的三个房产开发项目获得巨大成功,还低价购买了两宗地作为企业储备用地。正当企业发展势头大好之时,中福物业却于2004年将当年国资注册的500万元资本金原价转让给了武汉一家房产开发企业。随后企业进行增资扩股,前董事长、法人代表戚名振出资60万元成为改制后的中福物业股东之一,戚名振已经去世多年的岳母周明金“死而复生”,出资540万元成为了中福物业的自然人股东。 网帖中还贴出了中福(湖北)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改制后的《自然人股东表《验资事项说明《第二届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授权处理第一届董事会有关问题的决议》三份材料,证实该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戚名振在改制中存在的异常行为。 反思 国企改制应设追责机制 有关专家和网友认为,相关部门更应该深入调查用死人的名义入股异常表象背后掩盖的事实。 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博导李新天说,中福物业改制中出现的疑点,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关注,其实是由于疑点背后隐现着国企改制中曾经出现过备受诟病的两大问题。第一,对资产高值低估。第二,改制操作不公开、不透明,审批不严格。 李新天教授说,针对这两大问题,对于国企改制来说,不仅得有细致、全面的资产摸底和事前监管,还必须建立并完善具有连续性的事后追责机制。必须有办法、有机制来进行核查与追究,不能让改制后的国有企业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游离于监管之外。本栏图文据新华社(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