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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天价茶叶引出的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12-02-01 13:07来源:源缘圆 作者:荷风旭语 中国法律网

不久前我与另一律师接手一起天价茶叶引出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08年8月12日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就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了审理。下面是一篇有关该案的新闻报道--

女老板喝天价普洱拒付款

声称老茶年份有假一筒百万元不值

2008年07月28日来源:北京晨报

"这筒宋聘确实是原装未动的老茶品。约定好100万元的价格后,周女士还亲自打开验过,在品尝过程中一直赞叹不已。谁知她拿回去喝了三饼后竟拒不付款,不认可这个价钱!"昨天上午,北京门道茶文化有限公司的陈女士告诉记者,这款号称古董茶的宋聘普洱特别稀有,其价值无法衡量。目前,该公司已将周某起诉到朝阳法院,要求她支付拖欠的茶款。

起因女老板当场敲定购买宋聘茶

门道公司专门经营普洱茶,做金融投资生意的周姓女老板曾多次从该公司购茶。据陈女士说,2007年年底,周某要求公司帮她找古董茶,称自己有特殊用途。"公司从海外的收藏家手里找到这款宋聘,生产这款老茶的作坊在1929年就倒闭了,看着妇产科医疗纠纷。老茶的历史可以想见,现在世面上已经很难找到了。"陈女士说,该茶已参加了广东的拍卖会,有客人想要购买。因周某一再要货,这款宋聘就从广州带到北京。

去年12月28日,陈女士和总经理携带着这筒乾利贞宋聘号(7饼)来到周某所在的公司。"当时还有周的两位朋友在场。她很仔细地检验了茶品,宋聘是用笋叶包装的,外观完整,确属原装未动过的老茶品。当时,她就和公司谈好价钱:一筒宋聘100万元。"

周某打开宋聘的包装,抽出其中一片撬开,然后由陈女士冲泡。"他们三个人都对老茶赞叹不已,尤其是周某,连称太美妙了。"陈女士说,周某定下购买后承诺今年1月5日一次性付清现金。由于周某和公司比较熟,她打了收条后将老茶收起。

波折喝了茶不付款被告上法庭

然而,到了付款日期,周某并未给钱。"她说手头紧,缓几天再说。"陈女士说,随后公司多次电话短信追款,周某几次称钱已经汇出,结果查后并未汇款。后来,他们到周某的公司,对方却故意回避。"2月5日,周某付了10万元,又承诺2月22日将余款付清。我们去她公司拿支票,她的员工竟说没接到周某的付款通知。"

陈女士说,此后周某以茶的年份不够、不认可当初商定的价钱等理由拒绝给付。3月4日,公司无奈同意周某把茶退回,没想到周某只还回4饼,其他3饼已喝,但她拒付这3饼茶的余款。

"这种老茶贵在从未有人动过。原封不动的一筒老茶被她打散了,其单片的价值和原封整筒的价值有相当大的差别。"陈女士说。

原告价钱双方协商交易公平

"周女士是品尝后自愿购买的。她曾经买过公司的几十万元的茶品,不同年份的都有。如果她不懂,相信她也不会贸然地花100万元去买这筒茶。"陈女士说,老茶买卖好比古董交易,价值无法衡量,只有双方商定。而且,如果茶有问题,为什么周某喝完3饼后才说有问题?况且,100万元的价格也并非漫天要价,是市场认可的。"今年香港的电视台报道过,该茶的单片价值就达十几万元。另外,拍卖会上的价格也在70万至110万元之间。"据了解,目前,国家对普洱茶的质量认证和鉴别没有统一标准,价格部门对该茶的定价也无标准,要靠双方协商。

原告的代理律师王长清说,如果周某认为其购买的并非老茶,虽然国内没有机构可以鉴别它是什么年份的茶,但我们可以请业内行家推断。"再怎么鉴定也不可能精确到具体的年份。最重要的是,它的确是老茶,你认定它的品质和价钱,那么我们的交易就是公平的。"

周某非故意欠款而是此茶有假

昨天,周某在电话中表示,她不是故意拖欠,而是该茶年份有假。"我是消费者,买茶不是为了做买卖的。"周某说,原告的起诉主体不清,因为门道的其他股东并不知道此事,这笔交易应该是个人行为。随后,她以人在欧洲不便多说为由挂了电话。对此,原告称周某的说法没有任何依据,都是她为了逃避付款找借口。

晨报记者颜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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