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姑(姑父去世早,表弟在外面读书,是个典型的孤儿寡母的家庭)前不久在下班路上因对方故意骑车挑衅,发生口角,对方夫妻打她一个人,造成她面部被打肿(现在肿已消退),左小手指被对方老婆咬掉一块肉,右手的中指被对方老公折成了发肿。到派出所报案,一个星期后才介入调查,以至于厂区门口的监控录像都没了(一个大型企业的监控录像只保存5天,真的这么短吗?)也许对方在所里有点关系,在录口供和调解时总偏向对方说话。现在我们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医疗费、车费等费用(总共才3000元都不到,对方不肯,而且反咬一口说,他老婆的手指被我姑姑打成骨裂(我估计是老伤,法医都叫她不要鉴定),需要住院治疗。(1号发生的事情到9号去医院,可以不承认这个事实吗?况且她上班的场所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现在派出所(有他们的关系,偏袒对方,所以对方显得比较强硬)说,这个事情比较麻烦,局里(县公安局)领导来处理这个事情(真不知道他们又要拉什么关系)。
请问各位网友像这种普通的民事纠纷真的要到县公安局去处理吗?干嘛不直接进入司法程序呢?还有真的要打官司的话像我姑姑这种家庭状况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怎么申请?还有按这种情况的诉讼成本要多少?(欢迎各位网友给我出个主意:jxzzhang@) 这个不是一定就直接进司法程序的,正如你说的,如果对方有关系的话,那么他们更是不会主动给你立案的. 只是开始调查的话,要注意,这可不是意味着已经立案了,我估计是还没有立案.所以,对于公安局不立案的,可以作为自诉案件向法院起诉,诉讼费的话,就是看你的诉讼请求决定了,看你说的应该是100元. 县公安局什么的,这些都不是必须的,你自己看情况决定吧,而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最好找法律援助中心详谈. 可以请求法律援助,很推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