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电话****
被告:http://www.5law.cn/info/a/sifa/jingjijiufen/2012/0204/135551.html。 姓名:*** 性别: 住址:******* 电话 ****
请求事项: 1.拆除通道内一切违章搭建,搬去全部家用电器
2.封住下水道,消除一切的隐患,保证通道畅通
事实和理由:我与被告系邻居,两户合用一个通道,通道长5米,宽1.6米.被告趁我们家中无人,通过蚕食方式将煤气灶,洗衣机,热水器移到共用的通道,在通道南面固定占放,
在地面放置鞋箱,杂物,占3、4米,使宽1.61米的通道缩至60几公分,影响日常生活,带来不便.有时手提东西进出只能侧身s型行走,遇到烧饭时,被告站在灶前不让位.这时通道不足一尺,灶上经常使用高压锅,发出刺耳声音,使人产生惊恐,给安全带来隐患.被告加装的铁门经常开启,就占了半个通道,在加上坐在哪里拣菜等做杂事,有时只能踩在垃圾上行走,通道经常油污弥漫,没法开窗通风,地上有一层油垢,很滑,稍不留意就摔倒.
通道内有四个窗户,当初被告装修时用瓷砖贴了两个窗台,说服另两个窗台归我使用,可被告强制多占一个窗台,不管刮风下雨,从不关,使窗上的零件腐烂.
在通道顶部搭建长两米左右,堆放杂物,使用洗衣机时拖出管子,不管别人行走是否方便,在进出时无意间碰上就骂人.平时下楼取报纸,上下也只有两三分钟,把铁门半掩半开,就用恶语骂人.自己把压在下水道下的皮球拿走,却到居委会诬告说拿了他们的皮球.
经常两三人占据通道,根本无法过去.说这一段(四公尺内)属于他的,你们从别的地方过去.真搞不懂.通道不让走从什么地方走.被告在通道内烧饭,洗衣,拣菜,洗漱等等,就少一样,没有把马桶搬出来.
多年来经常寻居委,物业,单位调解过两次,都认为被告不对,侵犯了我们应有的权利,应立即把东西拿走,单位肯出力,帮助解决,但被告耍无赖,并提出许多无理要求(把阳台装封),三方调解人员都说他们没有执法权,只有调解,你们只有上诉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各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在去年11月期间,一星期内三次用利器将我们放在塑料袋内的垃圾划开倒在我家门口,还口口声声说是畜生所为,我们门都无法开启.今年6月又有两次将生活垃圾袋撕开倒在我家门口,之后又堵住通道不让我们出去,并与你吵,几人故意协同打人,无奈之下打110报警,居委会通知调解,借故不参加,毫无诚意.
此致
敬礼
*****人民法院
原告:经济纠纷案例。(签名或盖章)
2008年*月*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2份;
二、证据 份; 1、从保障人身安全(紧急通道)角度去强调; 2、从防火灾角度去进一步提出问题。争取周围邻居和楼门内住户支持援助; 3、向消防局防火宣传部门通报情况,争取媒体支持。 赢定了,祝福顺利! 诉状的是为了立案用的,没有必要写的太过详细,太详细了对自己不利,所以诉状只要能立案就可以了。 但是,诉讼请求是最重要的,如果请求不合适可能被驳回,另外,事实和理由一定要与请求相呼应。 可以,原委都说明就行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