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妈现在手里有一封我爷爷81年寄给她的信 信的大致内容是“我爷爷将我家现在居住的宅基地前院和南面几间瓦房(93年前院是空地 瓦房也是那时的)给她”我爷爷82去世的 但是在93年土改的时候土地使用证已经更改成我母亲的名字了 从那时起我父亲和我母亲一起努力攒钱将旧房全部拆掉 盖成现在的楼房 再说说这封信 姑妈说信是我大伯代笔写的(他是厉害关系人呀 有代笔的权利?大伯有自己的宅基地)信的落款只有一个“父”字和年月日 代笔人也没有签名 并且没有见证人 连我爷爷的手印也没有 另着姑妈在结婚时户口已经迁至外地(80年前) 现在我们这里要拆迁 姑妈问我家索要他的那部分 问题一:在法律上她有权利问我家索要房产吗 问题二:那封信能成为合法遗嘱吗那封信不是合法遗嘱,http://www.5law.cn。宅基地不是私有财产,只能依法申请取得,不能单独继承,你姑妈在结婚时户口已经迁至外地,不可能再分给她宅基地。你爷爷的遗产只是那几间瓦房,就算那封信是真的,到现在在法律上她也无权向你家索要房产了。 问题一:不能所要房屋。 问题二:不是合法的遗嘱。 宅基地为农村集体财产,不是个人所有财产。个人不得随意处分。 土地使用证记载该地为你母亲所有,就是你母亲的享有宅基地权益。你姥爷的遗嘱无论真假都没任何效力,姑姑主张就没了基础。其他不用多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