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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一声“老爷子” 判三缓四赔5万

时间:2012-02-06 18:58来源:瑞光 作者:蓁蓁 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院网讯 “老爷子”、“弟兄们”这些本都是亲热的招呼语,但为了争一声“老爷子”的称呼,被入狱判刑又赔钱就太不值得了。近日,纠纷。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争称谓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6月9日22时许,被告人张某、朱某某和老赵、老葛等人在老赵经营的小店门口聊天。被害人老章回家路过此处时,跟老赵打招呼并称呼老赵“老爷子”。张某讲自己跟老赵是弟兄们,也要争一声“老爷子”,二人因此发生口角。老赵劝被害人老章回家,学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告人张某撵到路边用凳子砸老章头部,老章回头时,朱某某用拳头击打老章面部,致老章当场摔倒在地昏迷。经鉴定:被害人老章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后经双方协商,被告人张某、朱某某各赔偿老章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朱某某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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