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强行占用我家的庭院,约一米宽,之前已有过一次类似情况,今天又发生这样的事,双方争吵时,对方动手打了我的家人,并导致我家人突发脑出血,而对方却拒绝赔偿医疗费用.当时我和很多村民都在场,请问这个官司应该怎样打,我该准备哪方面的证据,从未有过这方面的经验,请熟悉法律的朋友多帮帮忙!急急急!~~~~谢谢拉! 两个法律依据 1、相邻权。 你需要出示对方占用你家庭院的证据;并且可以证明你对庭院的所有权的证据 2、刑法的故意伤害罪。 无论任何一方先动手,只要造成人身伤害的就可以索取赔偿。这个部分需要出具医院方面开的医疗证明;需要人证证明打架的事实,和人身伤害是由你家邻居造成的; 之后就可以要求索赔了。 如果上述证据成立,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你知道法制教育。还需要还原你家被侵吞的庭院。如果对方仍然拒绝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是很复杂。就是一个普通的民事侵权案件 1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2收集证据:打人经过(证人证言)、被打后果(医疗费用等) 3起诉到你所在地基层法院,递交起诉书。写清诉讼请求(含具体赔偿数额与依据)、事情经过、附带证据材料。交纳诉讼费用。如果赔偿不1万的,诉讼费用仅为50元。 附:法律依据《民法通则》、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