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借给他朋友30万元,期限是一年,现在才过半年,借款人就写了封遗书失踪了。我们找他老婆,他老婆说借款的事她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家庭消费,她不管。我们能不能现在就到法院起诉?能不能同时起诉他老婆,让他老婆负连带责任?他老婆有还款义务吗?他老婆说没钱怎么办? 第一,首先对于民间借贷案件来说,听听新婚姻法全文 下载。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其实http://www.5law.cn/info/a/sifa/jingjijiufen/2012/0310/198092.html。 第二,关于他的妻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前提为两个条件,一是夫妻约定所得财产平分,二是你知道有这一约定)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否则,她就要负连带清偿责任。 另外第二十六条规定,既是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关于他老婆说没钱的事。如果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作出了要求他的妻子连带清偿的给付判决书,你就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了。法院必须在一定期限内采取一切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执行该判决,包括冻结、划拨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动产、不动产等。你也要积极配合,帮助法院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本人为周口师范学院在读的法学本科大二学生,回答和分析如有错误或不妥,请指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