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醉驾判刑 第一人 山东宁阳发生一起重大醉酒驾驶交通事故

时间:2012-04-09 01:36来源:青春的记忆 作者:幸福田园 中国法律网
> > > > 正文

醉驾判刑 第一人 山东宁阳发生一起重大醉酒驾驶交通事故

作者: 时间:2012-04-08 查看(7) 评论(0)


7月3日晚,山东宁阳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据目击者称,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并称有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在3日晚21:40分左右,事发地位于宁阳县城北街与欣街路十字路口,据知情人士透漏,肇事车辆第一次撞人发生在十字路口,“随后肇事车一路往北,沿税务所、农行、北关种子市场一路往北冲过去,最后越过了路边的花坛撞到了墙上才停下来。”

  据当地居民报道,车牌号为鲁J N7979的车,在昨晚21:40分左右,劳动纠纷诉状。此车从华联商厦十字路口飞速向北行驶。行驶途中不断撞倒路边散步的居民,有两人当场死亡。其中一对带着女儿的夫妻中,妻子被撞到路中间,由于车辆行驶过快当场死亡,父亲重伤,幸好孩子无恙。

此车在由南向北的路上飞速行驶连撞十一人之后越过路边的花坛撞到花坛后的墙上后停下来。车主下车逃逸后晕倒,被公安人员带走,据了解车主是酒后驾驶。

此事件在宁阳引起了广大居民的关注,知情人士纷纷报道车祸的经过,大家都为逝去的生命惋惜、悼念,同时也纷纷为逝者的家人以及被事故伤害的人们祈祷,希望他们可以早日恢复。

因此事件一出,从城区居民了解到:经常有一些年轻人飞速骑摩托车、开车从人多的城区呼啸而过,从身边一下子飞过去总是吓得人们不觉一身冷汗,也为这些不珍惜生命人们感到伤心。

此次事故一出,大家对酒后驾驶更加的愤怒、憎恨。大家一致认为都要严查宁阳酒驾、宁阳醉驾。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1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

这次宁阳交通事故,让人们不自觉的联想起2009年的“南京6.30重大交通事故(酒后驾驶)” 肇事司机张明宝背叛无期徒刑,酒醒后的肇事车辆司机追悔莫及,“我等于就是成了一个刽子手,所有跟我一样的驾驶员,千千万万不能酒后驾驶。”

这样为时已晚的追悔莫及也不能挽回被醉驾夺走的生命,只是这还不能够给人们以惊醒吗?!真的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认真的对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要酒后驾驶、不要开飞车、不要无证驾驶。

醉驾判刑 第一人 山东宁阳发生一起重大醉酒驾驶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