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买一处二手房,2009年4月30日交了2万元定金了,跟房主的孙子(我去过房主家全家人表示房子出售之事全由孙子代理)签了定金协议,协议里面描述了房子的位置、成交价格,想知道怎样追讨欠款。纠纷。定金金额、5个工作日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2009年5月5日我跟厚泽担保公司一同到卖方家签署(房主本人80多岁不会写字由其儿媳执手签字,2012新婚姻法 离婚。担保公司的人就在旁边,还有孙子及其女友)一些出售房屋的相关文件,由于卖方原因(期间房主的孙子结婚)一直没有签合同,之后房主的孙子就去度蜜月了,2009年5月27日我把房屋买卖合同发给房主的孙子,房屋出租合同纠纷。他以不同意合同中(甲、乙双方网签当日乙方支付甲方购房首付款拾陆万元整(¥)(包括已支付的贰万元整房屋购买定金),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放贷后叁陆肆万元整(¥),其余购房尾款(贰万元整)在该房所有注册户口迁出之日后_____日内交付甲方.)户口迁出期间押金贰万元为由拒绝出售此房屋,房主是否违约?如违约我该如何搜集证据,要回我定金并赔偿损失,如果最后他又同意继续买卖我也不想跟他买卖了,我觉得此人不可信,我该怎么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