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教一下关于因医院抢救不及时而导致病人死亡的一些法律知识!
事情是这样的,家里一个亲人在前几因车祸去世,他是晚上出的车祸,具体几点我不清楚,因为不在老家,送到医院的时候口鼻腔都是血,经过诊断是颅内有二十多的淤血,鼻梁断裂,流血不止,医生说颅内淤血必须达到三十才能做开颅手术,清理了口腔里的血后就去抢救一个在我亲人之后送来的一个割颈自杀的人去了。之后大概过了五十分钟的时间医生才在家人的催促之下给我亲人缝了针,五十分钟的时间期间,我的亲人流血不止,家人楼上楼下照着医生,小护士来了随便拿了些棉球塞在我亲人的鼻孔里,企图“止血”。随后又把我亲人晒那十几分钟,经过家人的再三询问小护士才找到医生把我亲人送到了急救病房,送到急救病房之后医生发现我亲人状况不是很乐观,看着纠纷。开始出现昏迷,医生才开始急救。{家人现在就是觉得我这个亲人是因为医院抢救不及时,才造成我的亲人去世,请问任律师,对于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这样的一个情况医院有责任吗?还有如果起诉医院的话胜算有多少?有必要起诉吗?我的亲人到现在都不知道到底致命伤是哪里,还有如果起诉的话亲人的遗体能下葬吗?谢谢}期待您的尽快回复!qiqi@我的邮箱! 你叙述的情况是不清晰的,如果颅内出血量大或者动态的CT检查出血有加重的现象就应该行开颅手术,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再进行保守治疗是会延误病情的,严重的话甚至可能导致颅内高压,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或导致颅内疝,导致生命危险。 所以要看全部的病历材料,死者方可以去医院复印病历,根据病历可以进行审查,可以确定院方有无责任及责任的大小。买卖合同纠纷。所以病历要及时复印。 现在已经发生多年,如果尸体保存欠佳就无任何价值了。根据病历和相关的CT检查这些文证资料依然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 建议你还是起诉,胜算还是比较大的,可以从医疗机构的不作为,作为切入点。建议你请专业的律师。另外遗体应当提起法院部门选任的省级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记住,原来那个医院本身对于治疗的及时性的鉴定是不能和省级政府指定的医疗鉴定相抗衡的,所以如果你的亲戚想在证据上取胜的话,最好别急着下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