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某医院的案子经历了两次一审、两次二审,而且第二次二审已经做了医疗事故鉴定和过错鉴定,其中过错鉴定已经明确了医方的过错和责任。
但法院此时却又要将案子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他们的理由之一是:本案的标的额太大,且因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如果现在判医方承担责任,就剥夺了医方的上诉权。
请问一下熟悉法律的朋友们,37万多的标的额算大吗?法院的这一条理由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的话,麻烦大家帮我指出来,谢谢啦!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这种情况确实我也是闻所未闻,不排除法院违规操作,不过这样的情况说老实话现实中太多了,多跟你的律师商量下吧。 你没有增加诉讼请求,这个情况你还是只能听从法院的重新弄吧,有很多法律上的问题很难跟你用一言两语讲清楚,你最好还是在你们当地找个硬点后台背景的律师给你打这个官司,很多问题跨地域的话其他地区的律师不了解你们当地情况,有时候会误导你的。 1、是不是你在二审时增加了诉讼请求,如果是这样的话,当然要发回重审. 2、医疗事故鉴定和过错鉴定是在第二次二审时形成的,其中的事实还是要一审来查清楚,如果二审据此作出判决,http://www.5law.cn/info/a/sifa/jingjijiufen/2012/0221/169922.html。贷款数银在线。显然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 发回重审是正确的!请不要急躁,因为程序是实体的保证!你已经过了四审,还在呼这一审吗? 因为是在第二次二审时 标的的数额是由各地的高院规定,由那一级法院第一审管辖,如果你们的高院规定30万以上由中院第一审管辖,哪基层无权第一审管辖。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纠纷。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想知道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然后两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处填表。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胡律师答的好 1、二审已经做了医疗事故鉴定和过错鉴定 请问,你们二审做了几个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中包涵了对过错的鉴定。你们在二审中是做了一个鉴定对不对? 2、他们的理由之一是:本案的标的额太大,且因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如果现在判医方承担责任,就剥夺了医方的上诉权。 这个是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你们听的,对不对?实际上的裁定书里,写的发回重审的理由是什么呢? 3、37万多的标的额算大吗?法院的这一条理由有法律依据吗? 37万标的不算大,法院没有这条发回重审的理由的。 4、如果现在的鉴定结论推翻了原来的结论,那么的确是存在一个重新认定事实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153条的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时,二审法院可以查清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 5、我们与某医院的案子经历了两次一审、两次二审。 这个具体是怎么个过程?每次重审的书面理由是什么? 6、对发回重审次数的限制,是一个学理讨论认为有必要限制的问题。但法条中没有关于发回重审次数的限制。 (责任编辑:admin) |